黄淑娟
监察审计部
924
2015-07-06 10:43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各项经营管理行为,控制经营风险,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集团监察审计小组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台了监察审计工作相关管理制度、流程、办法。(以下简称制度、办法)该制度、办法由一个制度、一个流程、两个管理办法四部分组成。涵盖了企业内部审计及工程审计两方面内容。
内审要发挥监督与服务并重的职能
《内部审计制度》作为企业内审的纲领性制度,其基本思想是“以监督为手段,以服务为目的”。监督是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服务则是通过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因此,企业内审的目的就是通过合理有效的监督管控实现内部管理的提升,进而实现经济增效。
内部审计在监督的同时,也要自我监管
《内部审计工作流程》的制定,不仅是为了规范内审作业人员的工作程序和范围,也让相关单位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思路、任务和要求,以此监督审计人员行为、检查内审工作,相互监督,有效沟通,规范管理。同时,建立标准的审计作业流程,也降低了人员变动给审计工作带来的制约。
“放权力,守权限”变更、签证办理要有原则
变更、签证由于具有突发性和不确定性,是困扰工程管理的一大难题,新修订的《工程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对变更、签证办理原则、审批权限、职责分工以及确认程序的详尽说明,不仅打破了签证管理的瓶颈,而且使得各级管理人员的权力权限更加明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变更、签证办理的时效性和真实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保障作用。今后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在此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合理运用自身权力办理各类工程变更、签证。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相关责任人还应承担相应后果。
结算审计要“有据可依、公正客观”
结算审计归根到底是工程造价的真实复原,它的目标不是追求审减率,合理的成本核算和严格的过程把控才是审计监控的重点。应运而生的《结算审核管理办法》就是基于这样的目的。办法中对结算审计条件及资料的要求,实则是要求各级工程管理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重视前期筹划,精细过程管理,强化结算控制,做到事前有指令,事中有记录,事后有依据,严禁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公司利益。对于结算审计程序的细化明确,则要求结算审核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地方、行业标准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对已完工程项目作出客观公正的结果评价。
这批制度、办法的出台,使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范围、操作流程、规范要求更清晰、更明确,具有约束与指导双重意义。
监察审计部 黄淑娟